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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批复东北—长三角氢能试点城市群

2 篇报道1 个报道来源2 小时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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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综述

工信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批复,原则同意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开展试点,试点期4年。 该城市群由上海牵头,联合内蒙古(东部)、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7个省份共14个城市,形成“两极驱动、一带串联”的跨区域联通格局。 批复属原则同意,试点期4年,具体实施由上述城市群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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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0月15日
  1. 金十数据·快讯精选
    工信部等三部门批复东北(含蒙东)至长三角氢能试点城市群,上海牵头14城

    工信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批复为期四年的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连接东北(含内蒙古东部)与长三角。上海将牵头覆盖内蒙古东部、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七省区的14城计划,采用两个枢纽加一条连接走廊的结构,以推进跨区域协同。

  2. 金十数据·快讯精选
    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获批,上海牵头十四市共建

    工信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三部委近日联合批复,原则同意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开展试点,试点期4年。城市群由上海牵头,联合蒙、辽、吉、黑、苏、浙、皖7个省份共14个城市,形成“两极驱动、一带串联”的跨区域联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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