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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股份因“1·18”重大容器爆炸事故被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0万元
【包钢股份: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公司罚款200万元】金十数据10月14日讯,包钢股份公告,公司收到《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年8月17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包头包钢稀土板材有限责任公司“1·18”重大容器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报告认定“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板材厂的主要业务实际管理单位,对事故负有责任”。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包钢股份罚款200万元。
AI 导读
包钢股份公告收到《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1·18”重大容器爆炸事故被罚款200万元。调查报告认定,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板材厂的主要业务实际管理单位,对事故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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