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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十数据·快讯·· 1 小时前

商务部就《民用航空领域相关两用物项出口凭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负责人就《民用航空领域相关两用物项出口凭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金十数据10月13日讯,《办法》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一是落实《条例》制度设计,在《条例》出台后首次落地实施出口凭证制度,有利于实现对不同出口情形的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出口管制体系,提升监管效能。二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通过限定适用主体和情形、设置出口后报告义务等措施,防止滥用便利措施。与中国民航局、海关总署等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及时制止风险出口,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三是便利航空企业合规出口,对于出境维修、备品备件出口等低风险情形登记即走,相较于批件的人工审核纸质单证,可以实现通关无纸化,将缩短民航客货机配件供应周期,有利于维护民用航空安全,支持民航产业国际化发展,增强相关配套服务业竞争力。下一步,商务部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办法》,推动《办法》尽快出台,便利航空企业合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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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就《民用航空领域相关两用物项出口凭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称《条例》出台后首次落地实施出口凭证制度,实现对不同出口情形分级分类管理。对出境维修、备品备件出口等低风险情形实行登记即走,通关无纸化,将缩短民航客货机配件供应周期。下一步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反馈完善《办法》,推动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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