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就民航两用物项出口凭证办法征求意见
先了解这件事
商务部就《民用航空领域相关两用物项出口凭证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拟对民用航空领域相关两用物项出口实行凭证管理。征求意见稿共二十二条,适用主体包括国内航空公司(含货运公司)、境外航空公司、飞机维修企业、年均营业额20亿元以上专营航材进出口企业、飞机和相关物项制造企业等;适用情形涵盖出境维修、维护、替换、退运损坏物项,进境维修和保税区退运,以及总部位于国内的飞机制造企业出口合理数量的备品备件,赴境外展览、演示、参与国际应急救援的无人机出口可参照适用。 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称,这是《条例》出台后首次落地实施出口凭证制度,实现对不同出口情形分级分类管理;对出境维修、备品备件出口等低风险情形实行登记即走,相较批件的人工审核纸质单证可实现通关无纸化,将缩短民航客货机配件供应周期。商务部称下一步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反馈完善《办法》,推动尽快出台。
AI 根据报道生成 · 30 分钟前更新
事件进展
2 个进展
- 10月13日 10:03 · 1 篇报道商务部就民用航空两用物项出口凭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金十数据·快讯:商务部就《民用航空领域相关两用物项出口凭证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 10月13日 10:01 · 2 篇报道商务部就民用航空两用物项出口凭证管理办法答记者问金十数据·快讯:商务部就《民用航空领域相关两用物项出口凭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 华尔街见闻·直播商务部就《民用航空领域相关两用物项出口凭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负责人就《民用航空领域相关两用物项出口凭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该征求意见稿共二十二条。适用主体包括国内航空公司(含货运公司)、境外航空公司、飞机维修企业、年均营业额20亿元以上专营航材进出口企业、飞机和相关物项制造企业等。
- 金十数据·快讯精选商务部就《民用航空领域相关两用物项出口凭证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商务部发布《民用航空领域相关两用物项出口凭证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适用主体包括国内航空公司(含货运公司)、境外航空公司、飞机维修企业、年均营业额20亿元以上专营航材进出口企业、飞机和相关物项制造企业等。适用情形涵盖出境维修、维护、替换、退运损坏物项,进境维修和保税区退运,以及总部位于国内的飞机制造企业出口合理数量的备品备件;赴境外展览、演示、参与国际应急救援的无人机出口可参照适用。
- 金十数据·快讯商务部就《民用航空领域相关两用物项出口凭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就《民用航空领域相关两用物项出口凭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称《条例》出台后首次落地实施出口凭证制度,实现对不同出口情形分级分类管理。对出境维修、备品备件出口等低风险情形实行登记即走,通关无纸化,将缩短民航客货机配件供应周期。下一步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反馈完善《办法》,推动尽快出台。
本事件热度走势
还没有足够的连续观测数据,暂不绘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