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宝虚假陈述案二审胜诉后股民索赔时效约剩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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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虚假陈述案二审胜诉后股民索赔时效约剩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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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综述
律师厉健称,中青宝(300052)证券虚假陈述案中,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张云霞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事的股民索赔时效可能只剩约8个月。该案此前经深圳中院一审、广东高院二审,部分股民胜诉。 中青宝被证监会处罚的原因,是其2019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厉健表示,针对未及时披露部分,暂定为2024年1月4日至7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7月28日收盘时持有股票的受损股民可索赔;年度报告虚假记载部分的索赔时效已届满,不再征集。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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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11月4日 18:22
中青宝股民索赔时效剩八个月 此前二审胜诉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1月4日
- 新浪滚动·美股中青宝股民索赔时效剩八个月 此前二审胜诉
中青宝(300052)证券虚假陈述案持续推进,律师厉健表示索赔时效可能只剩8个月。中青宝此前因2019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张云霞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证监会处罚,深圳中院一审部分股民胜诉,广东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未及时披露事项的索赔条件暂定为2024年1月4日至7月28日买入并在7月28日收盘持有的受损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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